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陕建发〔2019〕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市管理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18〕93号)和住建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的通知》(建质安电〔2018〕5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时期。建筑施工企业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问题,城乡供暖供气需求旺盛,群众出行集会活动增多,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频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面临较大挑战,各级住房城乡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突出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措施。督促各类企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和每名员工,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工程安全管控。积极构建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关键节点风险管控,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冬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针对冬春季和岁末年初生产规律特点,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意识,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停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屋安全管理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供热、供气、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督促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强化水气热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维护,提高设施的完好率。根据假日期间人员出行密集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人员流华亿(中国)监控,合理疏导、分流游客,健全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践踏等事故发生。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维护消防通道畅通,落实消防巡查和隐患排查,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危旧房屋、外立面脱落、玻璃幕墙破损掉落、地面塌陷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树立安全警示标志并报告有关部门。
四、有效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
今年入冬后寒潮影响范围广、强度大,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影响我省冷空气仍较频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寒潮等天气灾害的应对准备,加强巡逻防守,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供热、供气、供水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加强与应急等部门协调联动,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
五、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事故灾情核实、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确保出现紧急情况科学有效应对处置。进一步制定完善各类情况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健全部门间应急处置整体合力。督查各类企业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充分发挥第一现场应急处置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5日
|